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,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,其自身所具有的一整套组织管理体系。公司建立了较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,公司的组织管理体系由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。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;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,含职工代表监事1人。通过建立企业的权力机构、决策机构、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相互独立、相互制衡的企业领导制度,形成了各负其责、有效运转和有效制衡的关系,确保了企业各方利益的均衡和合理目标的实现,也有效维护了股东权益。
投资与重大事项评审委员会
进一步推进公司的集团化管理,加强管理总部的投资中心和监控中心的职能,公司于2006年初成立了投资与重大事项评审委员会,主要职责如下:
1、公司总部及各下属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评审;
2、公司资产重组、上市及其它重大资本运作项目评审;
3、公司重大风险管理及危机管理项目评审;
4、公司重大工程建设及采购招标项目评审;
5、公司其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评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