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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召开2021年度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

一、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

(一)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:2021年度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

(二) 股东大会召集人:董事会

(三) 投票方式: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方式

(四)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、时间和地点

召开的日期:2023年10月08日上午9:30

召开地点:厦门市湖里区高殿路6号云创智谷B栋6楼会议室

二、会议事项

(一) 审议事项:

(1)审议《关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

(2)审议《关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》

(3)审议《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》

(4)审议《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》

(5)审议《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》

(6)审议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》

(7)审议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》

(8)审议《关于弘信创业工场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》

(9)审议《关于弘信创业工场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》

(10)审议《关于减持弘信电子股票的议案》

(11)审议《关于转让弘信博格股权的议案》

(12)审议《关于鞍山项目投资退出的议案》

(13)审批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》

(14)审批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推荐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》

(二)通报事项:

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,职工监事由李宏变更为陈达娜。

三、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

所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对所有议案均作出表决才能提交表决票,否则视为无效票。

四、会议出席对象

(一)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,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。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。

(二)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。

(三)公司聘请的律师。

(四)其他人员。

五、现场会议登记方法

(一)参会股东(或股东授权代理人)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:

1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。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;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,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。

2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,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、股票账户卡;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,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股东授权委托书。

(二)参会登记时间:2023年9月21日前(9:00-17:30)

(三)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:

1、地址: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258号银龙大厦12楼

2、联系人和电话:尤晓英 (电话:0592-5670156;18250761533)

(四)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电话方式办理登记。通过信函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,以便联系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(一)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,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、食宿费自理。

(二)公司联系方式:尤晓英,联系电话:0592-5670156。

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2023年9月13日